生物质高速循环流化床气化炉投产

发布时间:2015-01-01文字:[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公司与合肥德博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博公司”)共同研发的燃煤电站锅炉秸秆气化再燃试验项目已完成了试运行和性能测试,具备了移交生产的条件(该事项公司已于2012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名称《关于生物质气化项目研发情况的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为使该气化项目尽快发挥效益,公司拟组建国电长源生物质气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生物质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1500万元,先期由公司全资设立,待条件成熟后,在保持公司控股的前提下,引进德博公司等其他技术支持合作方。
  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设立国电长源生物质气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公司以不低于30%自有资金和经评估后的本公司投入该项目所形成的实物资产作价入股,注册资本金暂定1500万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本次拟设立的生物质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主要为生物质气化的相关开发、研究、推广、运营、应用以及相应的设备制造和建设等。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生物质公司主要目地在于利用公司与德博公司共同研发的燃煤电站锅炉秸秆气化再燃技术,将生物质气化产生的燃气送入现有锅炉发电,以减少电煤耗用、降低发电成本。上述生物质气化项目采用将生物质气化技术与燃煤发电机组相结合的工艺路线,为国内首创,其核心设备气化炉为目前国内最大处理能力(8吨/小时)的生物质气化炉,该项目设计出力为生物质替代燃煤1.08万千瓦发电负荷,燃料消耗量为8吨/小时。经按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两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上网电价0.478元/度电、年运行5,200小时、秸秆(稻壳)价格300元/吨进行初步测算,每年荆门公司可节约燃煤成本143.88万元。此外,按照国家《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735号)测算,以该生物质气化装置每年消耗秸秆量约4万吨计,预计该项目每年可获得国家秸秆能源化利用补贴约580万元。如按该生物质气化装置目前使用范围和利用水平,该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将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生物质公司的设立及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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